湖北專用汽車專業生產各類危險化工運輸車,因為質量過硬,生產的化工液體運輸車、化工罐箱等危險品運輸車受到了廣大用戶的歡迎。由于生產的化工車品質好,使用七八年后仍然可以繼續使用,但是國家規定的危貨品報廢時間是八年。化工罐車使用時間達到八年時,是否必須報廢?倘若化工車經檢測車輛性能仍然良好,能否繼續使用?
國家明文規定危化品運輸車8年強制報廢,當車輛使用滿8年后,可以向車管所提出驗車申請,若能通過車管所的驗車上,就可以延遲2年報廢,但必須按照車管所的具體要求參加車輛檢測,一般增加為4次/年。車子運營到第10年,必須強制報廢。隨著技術的快速發展,各類老款的化工液體運輸車雖然性能良好,但是尾氣排放、車身配置等方面跟不上國家的發展要求,各地政府為鼓勵車主采用技術含量更高安全系數更好的危化品車輛,相應出臺了危化品貨車車輛提前報廢:即未達到10年報廢年限主動申請提前報廢、轉出或退出危化品運輸市場的車輛,政府給予相應的補償的政策。
對于車輛是否報廢,用戶需要根據車輛的實際運行狀況和當地的政策進行綜合考量。